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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88018
紧急气管插管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在院前急救中的意义(2)
http://www.100md.com 2016年10月15日 《中国当代医药》2016年第29期
     1.2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所有患者格拉斯哥昏迷(GCS)评分均为3~8分;②所有患者入院时间均在伤后2 h内,且所有患者均在入院后经头部CT确诊;③所有患者均未合并其他严重外伤或慢性器质性疾病。

    排除标准:①排除GCS评分<3分或>8分者;②排除受伤时间超过2 h者;③排除合并其他严重外伤或慢性器质性疾病的患者;④排除患者家属不同意参与本次研究者。

    1.3治疗方法

    患者均常规采用脱水降低颅内压、止血、抗感染、维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增加脑营养、低温护脑及对症支持治疗。院前紧急气管插管组在伤后只要出现下列症状之一即刻予复合丙泊酚1.5~2.0 mg静脉注射达到镇静效果,然后在可视喉镜下行紧急气管插管:①呼吸困难,频繁呕吐;②昏迷;③呼吸道梗阻;④咳嗽反射减弱;⑤口鼻腔出血或出现脑脊液漏[1]。入院后常规气管插管组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下列症状时予气管插管:①呼吸节律异常,呼吸频率>30次/min或<10次/min,或出现叹气样及点头样呼吸等无效呼吸表现;②经面罩给氧后,动脉血氧分压(PaO2)<60 mmHg,动脉二氧化碳分压(PaCO2)>50 mmHg,脉搏血氧饱和度(SpO2)持续<90%;③氧合指数(PaO2/FiO2)<200 mmHg[2]。插管成功后均接氧气或呼吸机辅助呼吸。

    1.4评定标准

    伤后6个月采用GOS预后评定标准评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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